「職業災害」一詞見諸於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勞動法規,各法對於職業災害之認定因立法目的不同而有差異,如上下班通勤災害非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之職業災害;而在一定條件下,卻為勞動基準法或勞工保險條例所認定之職業災(傷)害。
在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保障上,除勞動基準法及勞工保險條例另有職業災害補償與保險給付等相關規定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亦提供職業災害勞工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等失能或死亡補助。此外,勞動部並以社會復健為出發,推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運用個案管理及資源整合的工作方式,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及支持勞工家庭度過危機困境,讓勞工能提早重返職場。
目前有關職業災害勞工的權益保障與補(協)助措施,分別規範於不同法規,為讓勞工在不幸遭受職業災害時,可於第一時間獲取有效資訊,勞動部成立一站式說明專區,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瞭解職業災害勞工可獲得之補償、保險給付、補助或協助措施等權益,以及雇主應擔負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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